一
物业公司和物业人员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潍坊4个小区物业应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
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
2020年1月29日,潍坊坊子区凤凰街道九龙湾、水榭春天、新怡园、澳博莱花园4个小区物业公司因应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现在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决定、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
拒不配合疫情防治
夷陵一物业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日前,从宜昌市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获悉,当地依法查处了一起物业公司拒不配合疫情防治工作的案件,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当地办理的首个疫情防控不力案件。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之日起,夷陵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服从防控指挥部决定,拒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对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地表示,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汲取教训,严肃认真对待防控工作,自觉服从指挥调度,全力打赢防控攻坚战。对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
业主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呼市一女业主拒绝防疫检测
辱骂殴打物业工作人员,被拘留15日!
2020年1月29日13时50分左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查处一起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事件,涉案女子张某某被执行行政拘留15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某小区门口对出入小区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时,一名女子到该小区访客,在进入该小区时物业要求其登记并测量体温,但该女子对工作人员的劝阻视若无睹,拒不配合检测登记,并辱骂殴打物业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涉事地控制现场,并将被殴打的工作人员及阻碍疫情防控者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某殴打他人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二
冲卡、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临潼栎阳一对夫妇被拘留
1月28日,临潼区栎阳办瓦郑村村民狄某与妻子刘某,驾驶车辆途经栎阳街办义和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检查站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检查,冲卡通过。后行驶至栎阳街办义和小学门口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检查站被防疫工作人员拦停。
下车后的刘某夫妇,依旧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开展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一名工作人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另一名工作人员右部脸颊骨骨折。案发后,公安临潼分局栎阳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将刘某夫妇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面对民警询问,刘某夫妇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1月29日,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对刘某及其妻子狄某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和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1月28日下午17时许,刘某驾车进入临潼城区某居民小区时,因其所驾驶的车辆为临时车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其下车登记并接受防疫检测。气愤之下的刘某将车停在了小区入口处并上锁离开多达50分钟,造成该小区居民无法正常出入,大量车辆拥堵,严重影响了居民小区及小区门前公路的正常通行秩序。
接到报警后,公安临潼分局骊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疏导,恢复交通秩序后,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