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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79家物业公司不晒账单挨罚

继6家未按规定晒“账单”的一级物业企业被限制出京经营和不得参评星级之后,市住建委昨日再次发布了未按规定晒“账单”的二级、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名单,179家违规企业将在一段时间内不得晋升资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3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现场公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等内容。

  今年4月份,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二级、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示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除了部分一级物业企业被发现未晒账单情况以外,共有179家二三级物业公司被发现未按时、按要求晒账单。其中,二级物业服务企业21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158家。

  “不按规定晒账单的情况一共分三种,一种是根本没有公示的;第二种是超过公示时间,即企业在4月1日以后才在网上填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最后一种是已经公示,但没有按要求登录系统填报公示内容的。”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这179家企业,其违规情况将被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1年内将被限制出京经营、所管物业项目不得参评星级物业项目和物业服务质量年“北京物业服务名牌企业”。同时,二级物业服务企业在1年内不得晋升资质,三级企业在2年内不得晋升资质。公众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www.bjjs.gov.cn)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

  此前,万科物业、远洋物业曾经被曝光称没有按实际情况晒账单,但经过调查,这是因为业委会未按双方约定完成专项审计导致逾期公示,远洋基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远洋新悦嘉园项目在公示中缺少本年度物业项目的收支预算内容,企业专门提供了书面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别提醒物业服务企业,“晒账单”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以免违规行为影响企业经营和信用情况。广大业主在选聘物业企业前,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慎重选择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