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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物业收费办法今年上半年出台 规范停车收费等
     “3·15”过后,不少市民来电咨询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来自烟台市物价局的投诉记录显示,小区停车收费、供水二次加压收费、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收费咨询、投诉位居受理总量的首位。烟台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届时,烟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最突出
    2014年全市价格咨询投诉合计3000余件,物业管理类就达到800余件,接近受理总量的30%。小区内停车收费、供水二次加压收费、垃圾清运费等问题是物业收费咨询投诉最突出的方面。
    烟台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市民主要反映强制收取蓝牙、卡工本费或押金,地下车位租赁费较高,外来车辆收费,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是否应当收费等问题。
    收取押金问题,依据现行政策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出入证。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地下车位租赁费较高问题,据了解,地下车位租赁费大多在200-300元/月之间,许多业主反映车位租赁费高难以承受。但目前没有制定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因此租用车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合同约定。
    外来车辆收费问题,按现行政策规定,外来车辆进小区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白天(早7时-晚7时)每次收费1元,夜间(晚7时至早7时)每次3元;室内停车加倍收费;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不得收费;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送客车临时停车在半小时内的车辆不得收费,临时停车超过半小时的,按非小区住户停车收费标准计次收费。